就业工作

就业工作

就业工作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就业工作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4 17:34 编辑: 点击:[]次

各系部:

为做好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3722号),按照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现将我校2024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与申请条件

我校正式注册、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均可自愿申请。

(一)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二)持证残疾毕业生;

(三)由民政部门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毕业生;

(四)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来自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持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符合以上多个申报类型的,由毕业生自主选择一种。建议选择提交材料比较简单的类型,比如贫困残疾人家庭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可以优先选择助学贷款类型申请。

二、补贴标准及列支渠道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200元,所需资金由学校注册地的市级人社部门从各级财政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申请人困难资格证明材料准备

根据申请人困难类型,需分别备好以下相应困难资格证明材料:

(一)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1. 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申请人不需要准备困难资格证明材料,由系部提交《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格核查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资格核查汇总表》)。

2. 获得其他机构(非国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提交助学贷款合同书(或受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残疾毕业生。申请人《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特困毕业生。申请人《特困救助供养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城乡低保家庭。家庭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此证明必须按照附件2模板格式填写,内容空缺无效)。

(五)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家庭户籍地县级扶贫管理部门出具的国家扶贫网站贫困户信息页截图打印件原件,此件无县级扶贫管理部门公章无效,且需包含申请人信息。

(六)残疾人家庭。家庭成员持有的《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申请人和该持证残疾人的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可任选下列一项:

1. 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 申请人与持证家庭成员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要求复印在一张A4纸上,内容要清晰可辨)。

3. 家庭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申请人与持证家庭成员的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证明原件。

4. 公证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持证家庭成员的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公证书原件。

四、毕业生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线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登录吕梁学院就业信息网(https://llxyjy.llu.edu.cn/?target=_blank)点击页面【求职补贴】—【学生登录】—【立即注册】(如已注册请忽略)—【就业管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填写、提交、打印《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要求:

1. 申请人需认真核对系统已有信息,准确规范填写空缺信息。

2.银行卡号。人社局终审通过后,补贴款转入申请人建行校园卡账户,该卡号必须准确规范,开户银行为建行吕梁市学苑路支行。

3. 家庭户籍地。填至县(区)级,且与申请人提交的困难材料属地一致。

4. 申报类型。系统中选择一项,必须与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

5. 申请人声明。所有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并完整录入下文。

1)本人在毕业学年内积极求职创业,已知悉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现申请领取求职创业补贴;(2)申请人基本情况系本人亲自填写,完全属实;(3)本人承诺随本申请表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其负全部责任;(4)本人知晓并接受违反承诺和虚假申报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收回补贴资金、校规校纪处理、行政或法律处罚及信用记录受损。

6. 上传申请人一寸清晰正面免冠照片。

7.《申请表》必须由系统打印,申请人声明栏必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

(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所有申请人,均需向系部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 系统打印的《申请表》。

2. 所选申报类型对应的全部困难资格证明材料。

五、系部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覆盖范围广,涉及学生多,审核、汇总工作任务繁重,各系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快速部署,确定专人负责,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尽快知晓,全部纳入,并按照时间节点将申报汇总材料报招生就业处。

(二)审核汇总

系部专项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材料、信息汇总工作,严禁提交材料失真和信息失误,杜绝因审核不严造成虚报、漏报、重报等情况发生。

1.根据不同申报类型需准备的资料要求,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真实有效。(1)《申请表》是否出自系统打印,表内信息是否规范准确完整,如银行卡号、手机号等;(2)所交材料是否与《申请表》内选择的申报类型一致,是否与家庭户籍地一致;(3)复印件是否清晰且与原件完全一致;(4享受低保证明是否按照附件2模板格式全部填写;(5)证明、证件、截屏等是否盖有相应部门公章,其内容是否包含申请人或家庭关系人信息;(6)家庭关系证明是否能形成证明链等等。

2. 在补贴申报系统审核学生提交的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导出数据,完成《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补贴申请汇总表》),确保《申请表》与《补贴申请汇总表》信息一致

3. 会同学生处完成《资格核查汇总表》(附件1)。此表是国开行助学贷款申请人的困难资格证明资料,其表内序号必须与《补贴申请汇总表》内序号一一对应,同时要求这一类型申请人排放到《补贴申请汇总表》的最前面。

4. 谁审核谁负责。系部审核完毕,贷款合同(或受理证明)、残疾人证、特困救助证、出生证、户口本原件退还毕业生,退还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系部公章,其余困难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均不退还。

(三)主动对接

如有申报系统问题,请系部专项负责人或副书记在“吕梁学院才立方就业服务”微信群咨询解决。

(四)材料报送要求和时间

1. 报送要求

1)系部《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4)纸质、电子版,文件名 :系名+补贴汇总表+人数。

2)《资格核查汇总表》(附件1)纸质、电子版,文件名 :系名+国开行助贷汇总表+人数。

3)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

全部个人材料按照《补贴申请汇总表》序号顺序排放,铅笔在《申请表》左下角填写 “系部汇总表序号” 码。

4)材料需要签名和加盖公章处不得遗漏。

特别提醒:《申请表》中 “学校公章”,由系部专项负责人统一到院长办公室办理!

2. 报送时间及地点

2023927日前,纸质版报招生就业处办公室(信息楼202室),电子版发送至858105870@qq.com

六、学校复审、公示

招生就业处对系部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拟申报汇总名单将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报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附件:

附件1-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格核查汇总表.xlsx

附件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024模版).doc

附件3-2024届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4-2024届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xls

吕梁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3913


上一篇:吕梁学院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就业力提升系列活动—’生涯体验周’”的通知
下一篇:吕梁学院关于组织2024届毕业生开展信息核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