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支函[2019]13号
   
   
 
关于对发展对象进行培训的通知
   
 
 
 
 
 
 
各年级团支部:
  
 
根据上级为进一步掌握各党组织的党员发展情况,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文件精神,对2019年5月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现将发展对象培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被中文系党总支确定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形式
   
 
集中培训与有组织的分散自学相结合,采取集中培训、自学学习、总结考核等形式进行。
  
 
通过培训,进一步深化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的认识,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牢固树立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宗旨和担当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培训内容
  
 
1、日常自学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党的十九大报告
   
 
(3)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4)《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5)《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6) 2019年“两会”内容
  
 
(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8)“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
   
 
(9)《入党教材》
  
 
2、集中培训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培训内容
         | 
   
    | 5.24晚19:30—21:30
 | 二区阶教101
        | 党的指导思想、宗旨、任务
        | 
   
    | 5.25上午9:00—11:00
 | 二区阶教101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 5.25下午15:00—17:00
 | 二区阶教101
        |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 
   
    | 5.25晚19:30—21:30
 | 二区阶教101
        | 党的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 
   
    | 5.26上午9:00—11:00
 | 二区阶教101
        | 党的十九大报告解析
        | 
   
    | 5.26下午15:00—17:00
 | 二区阶教201
        | 党的性质、纲领
        | 
   
    | 5.26下午17:10—18:10
 | 详见考试安排
        | 闭卷考试
        | 
  
 
 
 
 
四、培训要求
   
 
1、学员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党校的规章制度、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做好记录,不迟到、不早退。无故不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经党总支书记签署意见,组织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生效。
   
 
2、学员参加考试时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凡考试违纪或舞弊者考试成绩零分计算,并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予以纪律处分。
   
 
五、培训考核
    
 
(1)培训结束后,通过闭卷考试和学员出勤、撰写学习笔记及学习总结、参加讨论交流及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2)学习笔记和学习总结(均不少于2000字,不得打印)于5月26日以个人为单位报送中文系党总支书记办公室。
   
 
(3)成绩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
   
 
 
六、考试安排
   
 
 
 
   
   
   
   
 
 
   
   
   
   
 
 
 
  
   
    | 时 间
         | 地 点
         | 所属学员
         | 监考老师
         | 
   
    | 5.26下午
        17:10—18:10
        | 详见考试安排
        | 中文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