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新期间严禁高年级学生推销各类商业物品的通知
各年级班委:
新生入学工作关系到新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的第一印象,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和形象,是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学校、展现学校管理水平、塑造学校良好形象的好机会。做好新生入学工作,有助于新生尽快适应学校生活,为今后的学习和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各年级班委必须高度重视,高标准严要求,配合系里做好新生入学暨入学教育等各项工作。根据吕院办联发【2015】14号文件要求和中文系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迎新期间,禁止我系学生在学生公寓、道路两旁、食堂门口等地从事摆摊设点、兜售等经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请同学们遵照执行:
一、严禁中文系学生在校内场所摆摊设点从事经商活动以及从事经营性活动。
二、严禁在宿舍内从事经商活动,任何中文系学生及所属社团不得以勤工助学的名义在宿舍内从事食品出售、推销商品等活动。
三、严禁以经营形式从事代买、代购、租凭、修理等经营性活动。
四、严禁组织旅游票、影视票等代售及校外勤工俭学等中介代理活动。
五、中文系学生不得在迎新现场设置同乡会接待点。
请各班班委进行广泛教育宣传。迎新期间,学生干部、志愿者将开展督查,一旦发现将予以没收,并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加重处分。
中文系分团委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