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新期间禁止推销各类商业物品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保证2016年迎新工作正常秩序,加强对迎新工作的各项管理,经研究决定,严禁学生在校内向新生推销各类商业物品,具体通知如下:
1、所有迎新志愿者都要佩戴统一的志愿服务标识,要加强对志愿者的管理教育,严禁有违志愿服务精神的各类推销活动。
2、凡发现在校园内推销、贩卖各类商业物品的学生,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3、凡发现在校园内推销、贩卖各类商业物品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评优评模资格。
4、请各位新生及家长,遇到类似情况,予以拒绝或上报。
中文系分团委学生会
201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