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

就业工作

就业工作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就业工作 > 正文

吕梁学院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9 18:59 编辑: 点击:[]次

吕梁学院招生就业处

吕院招就函〔20229

吕梁学院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866号)精神,按照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现将我校2023届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与申请条件

我校正式注册、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均可申请。

(一)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二)持证残疾毕业生;

(三)民政部门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毕业生;

(四)来自城乡低保家庭;

(五)来自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六)来自持证贫困残疾人家庭。

符合以上多个申报类型的,由毕业生自主选择一种。建议选择提交材料比较简单的类型,比如贫困残疾人家庭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可以优先选择助学贷款类型申请。

二、补贴标准及列支渠道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200元,所需资金从学校注册地的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申请人困难资格证明材料准备

根据申请人自主选择的申报类型,分别备好以下相应困难资格证明材料:

(一)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1. 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请人不需提交困难资格证明材料,由教学系提交《吕梁学院2023届毕业生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格核查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资格核查汇总表》)。

2. 山西省外毕业生,在生源地指定其他金融机构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交助学贷款回执单或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残疾毕业生。申请人《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特困毕业生。申请人《特困救助供养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城乡低保家庭。家庭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盖章)出具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此证明必须按照附件2模板格式填写,内容空缺无效)。

(五)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家庭户籍地县级扶贫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申请人信息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信息截图打印件原件(此打印件无县级扶贫管理部门公章无效)。

(六)残疾人家庭。监护人一方持有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申请人和该残疾人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可任选下列一项:

1. 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 申请人与残疾人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般情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内容要清晰可辨)。

3. 家庭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申请人与残疾人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4. 公证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与残疾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四、毕业生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吕梁学院就业信息网https://lyuliang.jiuyeb.cn/)填写并打印《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吕梁学院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操作流程》(附件4)。

(二)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人线上核对已有基本信息,准确填写其他相关信息。

2. 原则上申请成功的求职创业补贴全部打入我校建设银行校园一卡通。系统已给出入学时办理的一卡通银行卡号、开户行号、开户行名称。如该一卡通能正常使用,选“是”即可,否则选“否”,同时需准确修改银行卡号、开户行号及开户银行网点全称,并提交修改后的银行卡复印件。

3. 家庭户籍地填到县(区)级,且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属地一致。

4. 申报类型请在系统中选择,每人只能选择一项,必须与提交的材料一致。

5. 申请人声明。所有申请人,须认真阅读下文,并完整录入下文。

1)本人在毕业学年内积极求职创业,已知悉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自主自愿申请求职创业补贴;(2)申请人基本情况系本人亲自填写,完全属实;(3)本人承诺随本申请表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其负全部责任;(4)本人知晓并接受违反承诺和虚假申报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收回补贴资金、校规校纪处理、行政或法律处罚及信用记录受损。

6. 上传照片要求

申请人清晰一寸正面免冠照,单张图片5M以内, PNG或者JPG

7. 申请材料提交教学系审核

1)系统打印的《申请表》。

2)困难资格证明材料。贷款回执单或贷款合同、残疾人证、特困救助证、出生证、户口本原件教学系审核无误退还,其余困难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均不退还。

五、教学系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此项工作覆盖范围广,涉及人员多,时间紧任务重。教学系一定要高度重视,系党总支副书记牵头,确定专人负责,快速部署,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尽快申报,应享尽享,全部纳入,并按照时间节点将汇总材料报招生就业处。

(二)严格审核

教学系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确认,严禁提交材料失真和信息失误,杜绝因审核不严造成虚报、漏报、重报等情况发生。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 审核确认申请人个人和家庭困难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比如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是否清晰是否与原件资料完全一致?证明、证件等原件内容是否包含申请人本人信息?家庭关系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等。

2. 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根据不同申报类型需提交的资料要求,逐人逐项审核确认,困难证明资料与《申请表》、《吕梁学院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补贴申请汇总表》)内信息是否一致等等。

3. 会同学生处完成《资格核查汇总表》(附件1)。此表是国开行助学贷款毕业生的困难资格证明资料,其表内序号必须与《补贴申请汇总表》内序号一一对应,同时要求这一类型申请人排放到《补贴申请汇总表》的最前面。

4. 谁审核谁负责。教学系审核确认完毕,贷款回执单或贷款合同、残疾人证、特困救助证、出生证、户口本原件退还毕业生,退还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教学系公章,其余困难资格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

(三)主动对接。如有问题,由系副书记或专项负责人在招生就业处微信工作群内咨询、解决。

(四)教学系材料报送要求和时间

1. 报送要求

1)教学系《补贴申请汇总表》纸质、电子版(文件名为 “系名+职补汇总表+人数”)。

2)《资格核查汇总表》(附件1)纸质、电子版(文件名为 “系名+国开行助贷汇总表+人数”)。

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整理要求。

全部个人材料按《补贴申请汇总表》序号顺序排放,铅笔在《申请表左下角填写 “教学系汇总表序号” 码。

4)材料需要签名和加盖公章处不得空缺。

特别提醒:《申请表》中 “学校公章”由各教学系统一到院长办公室办理。

2. 报送时间及地点

2022105日前纸质版报招生就业处办公室(信息楼202室)电子版发送至858105870@qq.com

六、学校复审、公示

招生就业处对教学系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拟申报汇总名单将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无异议,报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吕梁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2922


上一篇:吕梁学院关于组织2023届毕业生开展信息核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