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支函[2017]4号
各年级团支部:
2017年5月22日,在我系参加吕梁学院升国旗仪式的活动中,有四位同学不服从安排,未按时到场。经研究决定,现对其进行全系通报批评,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并在综合测评中扣减相应分数。具体名单如下:
未到:王 旭 袁佳嫕 段麟麒 李改萍
望受到批评的同学吸取教训,及时改正自身错误。同时也请广大同学引以为戒。我系对参加升国旗仪式不积极的同学,将不予进一步发展。望各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加强自律、增强自身责任感,主动履行应尽的义务。
中文系学生党支部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