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支函[2017]31号
中文系开展2017年下半年团员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与《中共吕梁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推动我系“团员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下半年团员推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团组织关系在学校,年龄在18-28周岁,参加团内生活半年以上、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二、推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表现良好。认真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和权利,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按时提交思想汇报,并定时向组织汇报思想动态。
2.品德优秀,成绩优良。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最近一学年(学期)所修课程中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学年(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50%内。(不包含当年新生第一学期)
3.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
(1)获国家、省市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在国家级、省市级、校级比赛中取得等级奖;
(3)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4)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5)作为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作为普通学生,能支持校、系、班级三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热心集体事务,无缺席主题班会、团日活动、形势与政策讲座和义务劳动等指定必须参加的活动记录。
三、推优方式
以各班团支部、直属团支部(学生会、青鸟编辑部、翼天工作室、书法社、新媒体中心)为单位进行推荐。
四、团员推优程序
1、成立推优小组。团总支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推优小组组长由班主任担任,小组成员由团支部的团支部书记、两名非推优对象的团员代表组成。直属团支部推优小组组长由支部指导教师担任,小组成员由直属团支部两名非推优对象的团员代表组成。
2、确定推优对象。召开团支部大会,首先由团支部书记宣读推优标准和条件,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推优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到会人数必须不少于整个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3),推优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包括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最终确定推优对象。
3、填报推优材料。支部大会结束后,各团支部应组织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2)。团支部须将上述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至系团总支。
4、推优公示。系分团委要严格审核各团支部的推优材料,在系范围内公示推优结果,时间为3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系分团委将材料整理后于报校团委备案。
直属团支部推优表上团支部推荐意见由分团委的负责人签字。
中文系学生党支部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