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支函[2018]1 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
通知
各学生党员:
为贯彻落实党的第十九次代表大会重要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新党章重要意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更好地发挥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根据吕院党字[2018]2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系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中文系全体学生党员、预备党员。
二、评议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学生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学生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二)坚持平等的原则。学生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三、评议内容
本次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对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合格党员标准,评议学生党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德、组织纪律和发挥作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否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坚决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按期交纳党费;
(三)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觉维护群众的利益;
(四)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五)是否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艰苦奋斗,努力完成各项学习、工作任务,为建设特色鲜明、服务有力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做出贡献。学生党员重点围绕学习和生活实际,主要看是否存在学习态度不端正、品行不端、责任感不强,在学生中发挥榜样作用不明显等。
四、评议程序
(一)学习教育
以学生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对我系学生党员进行一次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
(二)自我评议
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学生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遵守党章党纪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议。自我评议要做到:掌握标准,联系实际;具体、恰当地评价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敢于触及实质性问题。
学生党员自评内容填入《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三)民主评议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先由学生党员自我评议,然后党员之间相互进行评议,互评内容要做会议记录。评议中,要实事求是、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民主评议会议结束后,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现场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优秀党员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四)组织考察
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学生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学生党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听取党员意见后,报党总支审核。对确定为优秀学生党员和不合格学生党员的,要报学校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评议等次。
(五)组织处理
对评议后获得优秀的学生党员,党组织将给予肯定表扬;对于不合格学生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及时报告党委组织部,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五、评议时间
2018年1月9日
六、有关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解决党员自身存在问题的有效方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位学生党员要充分认识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通过民主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党性意识、组织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学生党员受到一次严肃的党内生活锻炼,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
(二)发扬党内民主。各学生党员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参加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相结合,进一步规范自身党内组织生活。每位学生党员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实际,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一名参评党员思想上有触动、行动上有改进、工作上有提高、作风上有转变、纪律上有增强。
中文系学生党支部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