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支函【2020】13号
关于在学生党支部设立党小组的通知
各年级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提高学生党支部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以及《双创》项目建设需要,经上报系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学生党支部内设立党小组,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党小组的目的和注意事项
1.党小组主要工作职责:在系党总支领导下,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协助学生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和反映党员的思想动态与群众声音;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新党员的发展和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定期召开党小组会议,规范党员组织生活;做好党小组工作记录。
2.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形式,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有针对性开展专题学习和讨论,会上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充分发扬民主,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活动的内容要丰富,形式要灵活,每次活动的时间不宜过长;五是做好会议纪要,向支部汇报。
二、党小组的设立
学生党支部应根据党员数量、专业年级、党员分布情况合理设立党小组,党小组的人数一般不少于3人。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大多数党员意见结合实际工作、学习情况设立党小组并报系党总支委备案。
党小组组长可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1个党小组选配1名组长。党小组组长应该由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经验较丰富正式党员来担任。党小组组长的任期和支委会的任期一样,可在支部委员会改选的同时改选党小组组长。
三、党小组和党小组组长的职责
1.党小组工作职责:在党支部领导下,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基本知识、学校发展规划文件政策以及与教学管理相关的文件精神;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和反映党员的思想动态与群众呼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新党员的发展和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定期召开党小组会议,规范党员组织生活;做好党小组工作台账。
2.党小组组长的职责: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定期召集并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了解党员实际情况,经常向党支部反映,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按时收缴党费。
四、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文系学生党支部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